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合理、精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AG百家乐》(教财〔2018〕16号)以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黑教规〔201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认定对象
1、我校全日制ag百家乐官网研究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动态调整对象
1、申请新增。2024年春季学期未被认定为在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因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包括但不限于因灾情、病情导致或加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ag百家乐官网研究生,本次可申请调整入库。
2、主动放弃。2024年春季学期已经被认定为在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明显好转,家庭经济收入足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本次可申请调整出库。
三、困难类型
1、(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4、孤儿;
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
6、烈士子女;
7、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37号执行);
8、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等)。
四、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参考以下因素:
①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②特殊群体。包括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等。
③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如老少边穷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④突发状况。主要指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等情况。
⑤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是否合理。
⑥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如家庭供养人口多、劳动力少、收入低且不稳定、两个以上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等情况。
2、第1至6种家庭经济困难类型须以当地民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等部门认定平台系统上的数据为准,学生可在提出资助申请时出具相关凭证;
第7种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应由学生家庭在户籍地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民政部门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出具相关凭证,学生在提出资助申请时,出具此凭证;
第8种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学生,如在民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没有备案的须到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或机构)开具临时性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开不出证明的也可在学校提出申请。
3、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第1至6种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学生,原则上列入“特别困难”等级,第7种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学生列入“困难”等级,第8种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学生列入“一般困难”等级。如果有特殊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困难等级进行调整。
四、认定原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以申请类型进行评定。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3、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由学生自愿申请困难认定,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①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者。
②生活不节俭,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③有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者。
五、认定机构
1、各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学院各年级成立以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级代表(1名:班长或党支书)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学院各班级成立以班长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包括学生干部、普通学生、学生党员等。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要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六、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调整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1、启动工作。ag百家乐官网研究生院发布通知,各学院启动困难学生认定及调整工作。
2、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和承诺书,主动提供相关凭证。
3、身份核验。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与民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数据比对的结果和能够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的相关部门数据库信息截图等均可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佐证材料。纳入我省基本证照凭证清单的残疾证、残疾军人证、烈士证明书等可由学生提供。
4、认定审核。
①学院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根据学生上报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认定等级。
②学院各年级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③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需体现认定工作流程(简述)、公示日期、认定等级、意见反馈联系人及电话,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等。学生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学院各年级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各年级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各年级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5、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数据库。
七、监督与管理
1、所有参与认定及调整工作的学生必须提交申请,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学生将认为自动放弃认定及调整资格。
2、认定及调整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需在学院网站及时发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新闻稿。
3、各学院需不定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对学生隐瞒、捏造家庭经济状况、伪造证明等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困难学生资格,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同时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学生本人自愿申请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准确的认定,是整个资助工作的基础。各学院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深入了解情况,把真正困难的同学列入认定名单。
八、材料上报
(一)学院备案材料
1.各学院按要求将本次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过程性、结论性材料梳理存档,形成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调整工作汇编材料,随时存档待查。
(二)学生上报材料(申请学生将以下材料提交给辅导员老师)
1、《附件1: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纸质版;
2、《附件2: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3、《附件3:_____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统计表》电子版;
4、资助系统中无法查询的困难学生及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①原建档立卡手册、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等材料(必须有2024年信息);②家庭遭受极端暴雨、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提供相关受灾说明(受灾照片或媒体宣传报道等);③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的大病支出相关材料(诊断书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④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材料。)纸质版交给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
(三)学院上报材料
1.《附件1: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全体新认定学生复印件;
2.《附件2: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全体新认定学生复印件;
3.《附件3:_____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统计表》纸质盖章版、电子版;
4.《附件4:_____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纸质盖章版、电子版;
5.《附件5:_____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级认定工作小组名单》纸质版、电子版;
6.《附件6:_____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纸质版、电子版;
7.《附件7:_____学院_____年级_____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审记录》纸质版、电子版;
8.《附件8:_____学院_____年级认定工作小组评审记录》纸质版、电子版;
9.《附件9:_____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结果公示》纸质盖章版、电子版;
10.资助系统中无法查询的困难学生及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11.《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放弃声明(学生本人自行撰写)》复印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015054@ggplayslot.net邮箱,纸质版报送至ag百家乐官网研究生院主楼B座216。
九、日程安排
1、学院工作布置、政策宣讲:10月15日-17日
2、学生申请时间:10月18日-21日
3、学院评议时间:10月22日-24日
4、学院公示时间:10月25日-27日
5、各学院材料上报时间:10月28日上午11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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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5日